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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公共课教学部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栏目:院部动态 作者: 来源:  时间:2023-04-04 16:10:58 点击:

各支部、各科室:
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3年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
二、党风廉政提醒

1.各支部、各科室要把纠正“四风”纳入放假期间重要工作安排,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“四风”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。

2.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拒收各类违规礼品礼金。全体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,认真落实《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“十不准”要求的通知》,自觉做到“十个严禁”。

3.放假期间,亲朋好友团聚时,提倡科学饮酒、量力而行,切勿贪杯。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,严禁酒驾、醉驾。

三、相关工作

1.做好离汉报备工作。教职工离汉情况应提前向院部报备。

2.放假期间有其他工作任务的,按相关要求进行。

四、安全工作

1.放假前各支部、各科室要做好办公室、实训室等区域的安全检查。

2.各支部、各科室要加强对教职工在放假期间变更所在地的管理工作,对离开所在地的教职工要准确掌握动向,同时督促教职工及时向院部报备。

3.清明期间,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移风易俗。由于上坟祭祖、踏青春游活动增加,极易发生森林火灾。请各科室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,确保假期平安。

4.全体教职工在假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,注意人身财产安全。


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公共课教学部

2023年4月4日